2006年9月10日星期日

科技梦魇

  这几个星期我与另一位同事被调派到另一间公司学习一组软件。

  这一组软件我以前是蛮熟悉的,不过这2年半来不曾再动过它。这次再与它续缘,竟如同陌路人,乃因它升级不少,功能增多了,操作方式不同了,连带它周边的应用软件也升级不少。

  一时之间我无从适应,有些儿鸡手鸭脚!

  有道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与它何止是隔了三秋!科技的发展真是一日千里,才不过2、3年光景,这组我曾如此熟悉的软件竟变得如此陌生,甚至有些儿面目可憎!

  怪不得有些人对科技有恐惧感,实乃科技的发展步伐太快,快得令许多人措手不及。但科技的发展也改善了人类的生活,现今我们的生活根本难脱离科技。因此,许多人对科技可说是又爱又恨,矛盾之极。

  当初抽水马桶面市时,许多人都不敢用它,深怕被这个大嘴怪物给生吞活咽。恐怖电影的画面如怪手或妖怪从抽水马桶中突然出现,然后把人整个拖进马桶,或多或少反映了人类对科技的恐惧。

  科技的迅速发展也粉碎了人类的千古传说。

  华夏子孙相信在月亮里有座广寒宫,里头住着嫦娥。月亮里头还有一棵桂树,一个名叫吴刚的男子日夜不停地在砍伐着它,他身边还有一只玉兔作伴。而随着美国太空人于1969年成功登上月球,我们的神话也随着画上休止符。

  虽是如此,科技确是实实在在提高了人类的生活品质。其实,科技不但大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甚至加速了人类的进化。

  从10万年前智人(现代人的共同祖先)走出非洲开始至5千~2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结束,人类的进化相当缓慢,而这500年间(我以哥白尼于1435年提出的日心说为起点),尤其是这100年内(从爱因斯坦于1905年发表狭义相对论开始),科技的发展更是日奔千里,例如现在人类已经飞向宇宙,若干年后或许我们将会进化成宇宙人,在浩瀚无垠的宇宙空间自由来去,个个是宇宙飞人,这在1百年前简直是天方夜谭!

  其实科技的发展并不只是出于人类改善生活的需求,也是出自于人类对所处世界的好奇心及探索。人类要立足于这个世界,就必须不断地从生活中去实践所累积的知识,而科技的发展则是有系统地协助人类去达成这个目标。总体而言,科技的发展是利多于弊的,科技发展的本质是服务于人类的,这完全视人类如何妥善地运用它改善生活、探索世界。

  鉴于以上的想法,我决定啦,一定要克服重重困难,成功驾驭此组软件。而你呢?嘿嘿,小心抽水马桶!

2006年9月6日星期三

丑陋的脸

  他妈的!

  虽说我在社会工作多年,也可算是阅人无数,不过,当我看到人性丑陋的一面,还真是他妈的不禁三字经脱口而出!

  在这公司学习这组软件的10多天里,又让我见识到人类之劣根性,非常之嗤之以鼻哩。

  我们学习的小课室就在这间公司生产部门旁,整个生产部门的情形我们可是看个一清二楚。有时因学习的需要,必须与生产部门的职员打交道,因此,他们某些劣等行为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生产部门有个‘头头’,每当有老板或高职人员在一旁,他的态度马上来个180度转变,爱对下属指指点点、大呼小叫,借此显示他的权势,还真是他妈的狐假虎威、附权趋势、‘爱练’,不过演技下流,是哈巴狗一条,超庸俗!

  他多次没把工作交代清楚,结果出了纰漏,却在老板面前坚持他已把工作交代得一清二楚,把错误推得一干二净,因此多次与下属发生口角。以那个头头的虚伪作风,与人起大冲突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另外一个让我倒足胃口的则是一个‘霉味’十足的欧巴桑员工。

  平时我就注意到其他员工不喜欢与这个欧巴桑说话,午餐时间也总撇下她独自一人用餐。我与一起受训的同事午餐归来,总见着这欧巴桑打包回公司吃饭。我曾‘假好意’地问她为何不与其他同事吃饭,她回说是要争取时间午睡。好啦,姑且信她吧!结果某天我与受训的同事午餐归来,见着她罕见地在午餐时间‘赶工’,原来是因为她的老板正在隔壁,她假装勤奋竟是为了演戏给老板看!靠!!

  人类,有时真是其丑无比哩。

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

人小力量大之小唱將張韶涵



  其實我對張韶涵并不很熟悉,我之所以要寫她是因為現在歌壇真正能唱的歌手不多,許多新秀唱歌更是五音不全,歌聲真是慘不忍聽哩,而張韶涵卻是少數能唱之新秀哩。

  話說某個周末,燕子优哉閒哉地躺在沙發上,思緒隨著屋外的鳥儿飛呀飛的,突然聽見一把相當厚实具穿透力的美妙歌聲從電視上飄呀飄到燕子的耳朵里,燕子往電視一瞧,畫面上是一位非常年輕、秀气的女歌手正引哼高歌。瞧她個子小小的,唱起歌來卻是中气十足!許久已沒聽見這樣的一把實力聲音,頓時打起十二分精神洗耳恭聽!

  那位個子小小、唱起歌來卻是中气十足的秀气女歌手正是張韶涵!

  張韶涵在台灣唸完小學后,就隨家人移民加拿大。由于當時的她不僅英文馬馬虎虎,就連聲音也是粗喇喇的,唱起歌來,同學、老師不禁皺眉捂耳,因此她加入唱詩班的請求被老師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更叫她气憤的是,那位老師告訴她東方人是不能唱好贊美詩的,好胜的張韶涵于是四處拜師學藝,半年后,她的贊美詩唱得非常動聽,連那位老師都聽得一愣一愣的。

  為了證明華人也能在加拿大的歌唱比賽中摘冠,張韶涵于是參加了大小各項歌唱比賽。她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在參加了30多場歌唱比賽后,張韶涵終于在17歲那年拿到了她歌唱生涯中的第一個冠軍,成了加拿大的中文報紙頭條!

  在奪得第五個比賽冠軍后,張韶涵和媽媽回返台灣追尋她的‘歌星夢’。

  第一次去唱片公司試音時,由于長得瘦巴巴的,老板認為她不能唱好歌而拒絕了她。第二家,張韶涵唱了一首張惠妹的歌,可才唱一半,就被老板打斷了。

  遭遇挫折的張韶涵并沒放棄希望。后來她去福茂唱片公司試音,結果成功被錄取,從而風靡整個中文樂壇。

  張韶涵2003年踏入歌壇,在短短的3年內共推出了3張個人專輯及2張合輯 :海豚灣戀人電視原聲帶(合輯)、Over The Rainbow、歐若拉、愛的主題歌(合輯)、潘朵拉,以及今年6月推出的單曲‘尋寶’。

  大家有無聽過張韶涵演唱的‘遺失的美好’、‘寓言’、‘潘朵拉’?很實力吧,對否?

  在整体實力不斷下降的中文歌壇,張韶涵的出現正好彌補了實力派的空缺。

  張韶涵,繼續努力衝刺!!!

  加油加油!!!

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

  我喜欢观看100米男女赛跑,小时候也热衷短跑。长大后我则喜欢上了考耐力的长跑。

  在前公司任职时,常与同事们相约长跑。长跑之前定须有所准备,我们几位年轻小子跑了多家运动用品专卖店,买了运动衣、运动裤、运动鞋,甚至运动袜子,数不尽的青春活力。

  我们最常跑步的地方是麦里芝蓄水池公园(MacRitchie Reservoir Park),一星期有时跑两次,有时跑三次,视天气、工作而定。跑累了就坐在蓄水池的行人木桥上,在昏黄暮色、徐徐轻风吹拂之下望着一池金光粼粼谈天说地。有时则在蓄水池边的小餐室,点了饮料、零食,在虫鸣卿卿之中谈工作,谈生活、谈理想、谈未来。

  麦里芝蓄水池那个地方曾是我尽情挥洒青春的地方。

  我们也曾转移长跑地点。另一个我们常去跑步的地方是滨海广场(Marinal Square)旁边的沿海小道。我们从滨海广场起跑,途经新加坡南部沿岸风景、尼浩大道(Nicoll Highway)、独立桥(Merdeka Bridge) 、体育场林荫道(Stadium Boulevard),直抵新加坡国家体育场(Singapore National Stadium)。长跑完毕就在新加坡体育馆对面的肯德基家乡鸡或麦当劳餐室点了美食,一边吃喝、一边聊天,那儿曾留下我们青春、美丽的笑语。改天如果你去那儿小吃,而那儿的侍应生还未辞职,你可以向他们打听若干年前是否常有几个作运动装扮的年轻人常光顾他们的餐室。跑步完毕,时间还早,有时我们还会去新加坡体育馆对面的加冷乐心宫(Kallang Leisure Park)的保龄球馆玩它几个回合。

  我也曾独自一人长跑。我曾一个人以滨海广场为起点,跑了30分钟直抵丹戎加东老家。我享受独跑的感觉,有时一个人真好!

  如今同事散了、心境变了。

  现在我偶尔也跑步,不过距离缩短了,跑步的地点也换成了我家附近的寂静小道。

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

狗品不好(寓言篇)

  有一天,爸爸带着一个小男孩去狗店买狗。

  小男孩:「爸爸爸爸,你看那只狗多神气呀!我要买它。」

  爸爸往小男孩所指的方向瞧去,没错,那只狗长得挺神气的:狗身壮壮的,狗毛美美的,狗舌红红的,狗脸凶凶的,是一只看门的好狗。

  爸爸:「小孩不急不急,让我们靠近点瞧瞧。」

  于是爸爸牵着小男孩的纤纤小手往那只狗走去。

  那只狗见着了父子俩,把狗头抬得高高的,一副狗眼看人低的狗样子。

  小男孩:「爸爸爸爸,这只狗真的好美吔!我们把它买下好吗?」

  爸爸:「小孩不急不急,让我们再瞧个仔细。」

  观察了一阵子,爸爸也觉得这只狗长得一副神气模样,挺有贵族气派的,于是叫来狗店老板,再问个明白。

  爸爸:「这只狗是何种狗?」

  「这是在新加坡出生的美国看门狗,不久前我们特地派它到美国一所著名的训狗学校接受专门训练,它还真是争气,以全班最优秀的成绩毕业。」狗店老板非常得意地说。

  小男孩听着狗店老板说,小小的脸蛋上尽是敬畏之情,不禁拍起掌来。

  爸爸:「Hmmm.....了不起,这么说它是一只专业狗啰?」

  狗店老板笑得一脸肥肉扭成一团地说:「是的是的,它特别擅长看门。它生性好奇,只要见着会动的东西就吠,是只非常称职的看门狗。刚才它见着你们不吠,那是因为它觉得你们长着一副好人样。」

  「见着会动的东西就吠?还真是好管闲事。见着我们长着一副好人样不吠?还真是欺善怕恶。」爸爸暗衬。

  「那它有什么难照顾的地方?」爸爸问。

  狗店老板:「只要你给它吃好、睡好、住好,那一切就没问题。不过它有些儿挑食,最好你能喂它周氏牌狗食,因为这牌子的狗食较软,它食得顺口。你千万要避免喂它王氏牌狗食,不如它可会乱吠,因为这牌子的狗食较硬,它不喜欢嘴嚼食物。」

  「哦,少爷狗,还必须顺着它才行。不喜欢嘴嚼食物可却会乱吠,还真是用错嘴。喜欢吃软食,不喜欢较硬食物?软饭狗不成?」爸爸嘴里咕哝着。

  爸爸:「还有哪些须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狗店老板:「哦,它有一个坏习惯,只要有一丁点儿的风吹草动,例如你的太太晒衣服,若是衣服被风吹得摆动,它就会吠个不停。它就是敏感,以为所有会动的东西就是贼,所以你应当劝你太太别再它面前晾衣服,免得惹它不高兴。」

  「这是什么话?还怕惹它不高兴??还真是没道理。」爸爸不禁皱起了眉头。

  爸爸:「那它还有哪些怪癖?」

  狗店老板:「这个.....不妨告诉你,它喜欢到处撒尿,这你应该懂,它撒尿是为了划定地盘。它是一只公狗,送它去美国期间我们严禁它的狗欲,回来这儿之后我们发现它老爱追着母狗,不过如果顾客同意,我们可以为它做结扎手术,不另收费。」

  「到处撒尿争地盘?这有什么好争的?老爱追着母狗?狗性太重,恐怕结扎了也无济于事。」爸爸边想边摇着头。

  「嗯.....它.....」狗店老板欲言又止。

  「这只狗还有其他的事儿吗?」爸爸好奇地盯着狗店老板。

  「这只狗不喜欢音乐,它一听到音乐就吠,越是精致的音乐它越是吠得狂,而且吠声变异,不是woof woof woof 地吠,而是a-guan, a-guan地吠个不停,迄今我们也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

  爸爸思索着:「嗯.....难道这只狗对人类的音乐有偏见?啊!明白了,是狗偏见!这可不行,这样的狗迟早会变成一条大疯狗。」

  爸爸:「这样啊.....那我们看了其它的狗儿再做决定。」

  狗店老板:「好的,你慢慢看。」

  小男孩:「爸爸爸爸,我们不买那只狗了吗?」

  「狗品不好,搞不好还是只疯狗。」爸爸一边说着,一边牵着小男孩的纤纤小手步出狗店。

  「woof woof, woof woof woof..........」这时后面传来了那只神气狗的狂吠声。


  ©版权为李飞所有。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2006年8月27日星期日

‘新加坡偶像’ 的霸权行为

  我对这届‘新加坡偶像’ (Singapore Idol) 的主持人及裁判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示年轻参赛者 Joakim Gomez 必须被淘汰出局的言论极之反感!

  这简直是滥用特权,是一种职务上的霸权行为!!

  我并无每期收看‘新加坡偶像’,也从未打过电话支持任何参赛者,但观看了几期的节目后,我为 Joakim Gomez 抱屈。

  难道外表比歌艺出色是他的罪过?难道外表比歌艺受欢迎是他的错?

  我认为凡是能够让大多数人喜欢的,其实就是一种才能。例如出色的歌艺、精湛的演技、细腻的文笔、高超的绘画技巧、过人的音乐才华。出众的外表也是一种才能,只不过它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才能,一种外在的才能。我们说一个人长得好看,换句话说,就是长得比别人出色,既是如此,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一种优势,一种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好看’。当然,先天的条件若能加上后天的才华,那更完美。

  既然‘新加坡偶像’的规则是投选结果完全由观众投票决定,那么主持人、裁判都应该大方地接受其结果。主持人的工作就是把主持工作做好,而裁判们的工作则是给予参赛者表演上意见,但绝不能煽风点火、公然地利用其影响力左右结果,这对‘新加坡偶像’这样的节目来说,已是越权的行为,是一种扼杀!若没有气度接受观众投票的结果,那就别学人家制作这样的节目!!

  况且 Joakim Gomez 的表现也并不是差得离谱,他也算是能歌善舞,加上出色的外表,难道他无条件进入偶像行列?F4、刘德华、郭富城、黎明等不也是许多人的偶像? 难道他们不比张学友受欢迎?

  可怜18岁的 Joakim Gomez 却要承受一众可恶之人这样的一种无理压力!

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

小飞侠




  在所有的奥运项目中,我最喜欢观看的项目就是100米男女赛跑,因为够紧张、刺激!

  现今男女短跑100米的世界记录分别是牙买加男飞人阿萨法·鲍威尔(Asafa Powell )于2004年6月14日雅典奥运会大决赛所创下的9.77秒(美国短跑名将加特林Gatlin于2006年5月12日在多哈比赛中跑出平世界纪录的9秒77成绩因为在今年4月的一项比赛中尿检呈阳性反应,他平世界纪录的资格可能被取消),以及美国女飞人弗罗伦斯·格里菲斯·乔依娜(Florence Griffith Joyner)于1988年7月16日汉城奥运会半决赛所创下的10.49秒。

  哇噻!好快是不?鲍威尔有信心再缔造男子100米世界纪录,不过依我看来,女子100米世界纪录应是遥遥无期。

  其实小时候的我很会跑,而且跑得蛮快的,也很喜欢与人赛跑。每当上体育课时,我最是兴奋的了,因为我的那位体育老师最喜欢安排我们赛跑。

  “预备.....跑!”

  老师一声令下,我如脱弦之箭,疾冲而去!

  女同学们都说我跑得就如飞的一样,是小飞侠(Astro Boy),听得我飘飘然。

  在学校跑得不够,到了家还强逼邻居与我赛跑!

  后来因为兴趣转移,加上专注于功课上,渐渐地就对赛跑的热忱减退了。

  有些遗憾从未代表学校参加田径赛。

  但是却在社会上工作时得到了些许补偿。

  话说公司好举不举,竟然举办运动会!我好久没跑,只报名了男子4x400接力赛。哇!还‘宝刀未老’得了个亚军,了了一樁从小的心愿!

  由始至终我还是热爱赛跑的,因此奥运期间,我会很忙,‘追跑’哩。